山西将投260亿元治理采煤塌陷区浏览次数:486 发布日期:2014-10-28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召开的山西省政协“有关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问题督办会议透露,山西已编制出《采煤沉陷区治理规划(2014~2020年)》,目前正在征求各方意见。这意味着山西省将进入第二轮采煤沉陷区治理,预计投放260亿元,对全省非国有重点及民营矿区进行治理,将惠及全省22万户约65万人。 近年来,山西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冶金、建材等工业占用和破坏土地面积越来越多。被破坏的土地中,因采煤而造成的土地塌陷问题尤为突出。由于多年来的不合理开采,导致山西省出现采煤沉陷区地表沉降、塌陷、裂缝,地上的房屋、道路、河床受损等大量地质环境问题。如何治理采煤沉陷区,成了山西省政协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山西省政府2014年工作报告中,在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部分,提出“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进采空区、沉陷区、水土流失区、煤矸石山的生态环境治理修复”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山西省今年大力推广“一矿一企绿化一山一沟”、“挖一吨煤栽一棵树”等经验,鼓励引导资源型企业投资造林绿化,反哺生态建设。 山西省在2013年利用矿区生态治理保证金完成矿区造林30万亩的基础上,采取任务调动、机制驱动、示范带动、督查推动、考核促动“五轮驱动”的办法,落实今年25万亩矿区绿化任务。为更好地推进采煤沉陷区治理,今年山西省确定了8个采煤沉陷区治理试点。目前,古交市、万柏林区、孝义市、乡宁县、灵石县5个试点项目已开工建设,原平市、南郊区和盂县等计划在年底前开工建设。 与此同时,为加快各市、县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审批工作,山西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市、县。其中包括:山西省发改委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立项审批、节能审查权限下放到各市、县发改委(局),省国土资源厅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用地预审权限下放到各市、县国土局,省环保厅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各市、县环保局,省住建厅将采煤沉陷区治理项目的规划选址权限下放到各市、县住建(规划)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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