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阳国土资源局积极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浏览次数:609 发布日期:2014-11-20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今年以来,略阳县国土资源局落实三项措施,扎实开展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存储制度。按照《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省政府170号令),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缴存力度。截至8月底,全县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780万元。 二是积极发挥绿色和谐矿山建设示范作用。借助略阳县铧厂沟金矿被确定为全国及省内首批绿色和谐矿山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矿山企业逐步改变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理念和方式,推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三是积极实施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抓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立项和实施工作,已完成治理项目1个,正在实施1个。项目实施工程中已完成土地整理24000立方米,植被恢复613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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