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昌六举措推进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浏览次数:517 发布日期:2018-08-20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为全面打造长江“最美岸线”,前不久江西省瑞昌市推出六项举措强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推进矿业绿色发展。 这六项措施为: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瑞昌市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推进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二是科学制定方案。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实效、节约资金的原则,编制一矿一案,严格按设计方案高标准治理。目前全市需治理的39家矿山企业均已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三是落实工程监理。市矿治办招标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治理工程合同,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设计方案、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安全等方面实施监督。四是强化资金保障。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矿山企业的治理费用由企业承担。矿山存储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不足治理费用的矿山企业,要进行补缴。五是严禁非法采矿。在矿山恢复治理过程中坚决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严禁治理施工单位和当地政府村组借治理名义非法采石,一旦发现一律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是加强督促检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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