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成效明显

浏览次数:632  发布日期:2015-01-22  分类:防灾减灾
  刚刚发布的2014年《全国地质灾害通报》(以下简称《通报》)表明,通过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和完善群测群防监测体系等一系列举措,全国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成效明显。《通报》显示,2014年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417起,避免伤亡33723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18.1亿元。 据悉,2014年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10907起,造成349人死亡、51人失踪、21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4.1亿元。与2013年相比,2014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均有所减少。 2014年发生的10907起地质灾害中,由自然因素引发的有10328起,占总数的94.7%,主要诱发因素为降雨。人为因素引发的有579起,占总数的5.3%,主要为采矿和切坡等工程活动。按照地质灾害灾情分级,2014年发生特大型地质灾害61起,大型地质灾害135起,中型地质灾害790起,小型地质灾害9921 起。 2014年发生的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全国29个省(区、市),按发生数量依次是湖南、重庆和四川等省份;按造成死亡失踪人数依次是云南、重庆和贵州等省份;按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依次是重庆、云南和四川等省份。中南地区发生灾害数量最多,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河南和海南共发生地质灾害6035起,占总数的55.3%。西南地区因灾造成损失最重,云南、重庆、贵州、四川和西藏共发生地质灾害3617起,造成236人死亡失踪,占总数的59%;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3.5亿元,占总数的80.4%。 与2005年以来多年同期相比,2014年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居倒数第二位,仅高于2009年;因灾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居倒数第三位,高于2011年和2012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居第三位,低于2010年和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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