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大田向76家矿山下达植被恢复治理任务浏览次数:488 发布日期:2015-03-28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日前,福建省大田县国土资源局向76个矿山下达2015年矿山植被恢复治理任务5010亩,明确具体地块、治理面积和落实责任矿山企业主。对没有开展矿山植被恢复治理、没有完成当年下达任务,或不按开采设计组织实施,造成新的水土流失的矿山,不予通过矿山年检。 据了解,大田县确定今年矿山植被恢复治理的重点为银顶格—川石矿区、汤泉铁矿区、上京煤矿区、太华煤矿区、建设有色金属矿区内和高速公路、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矿山。其中确定上述矿区内露天开采的矿山为治理恢复矿山环境的重中之重。 按照“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投资”的原则,该局要求各矿山企业根据批准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对裸露边坡、废弃的工作面、工业广场、排土场、排矸场、矿山公路、生活区进行治理,采取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的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宜林则林,宜草则草,要求在今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各自的治理任务。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