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十二五”以来搬迁安置采煤塌陷区群众近20万人浏览次数:573 发布日期:2015-10-28 分类:防灾减灾 “十二五”以来,安徽省采煤塌陷区治理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取得显著成效:截至今年10月,全省建成整村搬迁安置点123个,安置塌陷区群众19.77万人;实施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等项目40余个,治理面积14万亩。 采煤塌陷区整村搬迁与综合治理同步推进。“十二五”期间,安徽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制定“以奖代补”政策,对皖北六市采煤塌陷区实行“先搬后采”,并列入年度搬迁安置计划,共下达搬迁安置资金6.71亿元,建成整村搬迁安置点123个,安置群众19.77万人。皖北六市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渔则渔的治理方针,采取挖深垫浅、覆土造地、涵养水源、水产养殖等治理模式,完成采煤塌陷区综合治理等项目40余个,走出了一条“集中式搬迁、发展式安置、开发式治理”的路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成果不断扩大。“十二五”以来,安徽省进一步加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省级财政补助力度,支持各地政府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一是重点推进“三区两线”矿山复绿。2013年下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7300万元,支持相关地方政府实施治理项目23个。二是积极推进“三线三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3年以来共组织实施项目118个,累计投入资金3.2亿元,治理面积1.06万亩。三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保证金管理和使用,累计支取5.38亿元保证金,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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