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

浏览次数:464  发布日期:2015-11-25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11月14日,河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要坚决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着力优化国土开发格局,建设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努力使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  《意见》要求,实施山体修复工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范围内的矿山和采石场依法关停,对居民聚集区、交通干线、河湖周边矿山和采石场进行环境治理。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推广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先进适用技术,提高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完善重要矿产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扶持机制;加强矿产资源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开展对乱采滥挖、采厚弃薄、采易弃难等行为的综合治理,到2020年,大中型矿山基本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工程,调整严重污染和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耕地用途,逐步将25度以上不适宜耕种且有损生态的陡坡地退出基本农田,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4600万亩以上。  《意见》提出,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简化自上而下的用地指标控制体系,将开发强度指标分解到各县级行政区,作为约束性指标,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加强水、土地节约利用及海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化工作。深化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按照国家政策适时调整矿业权使用费征收标准。建立公开、公正、高效、透明的矿业权交易市场,将矿业权出让全部纳入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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