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开展地灾隐患排查整治督查

浏览次数:576  发布日期:2015-12-30  分类:防灾减灾
 为吸取深圳滑坡灾害教训,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场所隐患排查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互相督查和重点督查工作。  广东厅要求,排查期内,各地要开展全面彻底的地灾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制表列清单,建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省国土资源厅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之间开展互相督查,各市组织县与县之间互相督查,并组成3个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督查组将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自查发现的隐患点进行抽查,督促落实隐患点整改措施,并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查出的地灾隐患和突出问题立即整改,不整改的严肃查处。  据介绍,广东厅已联合省气象局出台《广东省地市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指南》,明确了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发布对象、范围、时间和等级,规范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分析系统建设、汛期预警工作程序、信息反馈与灾害现场验证等工作标准,以指导各地市规范开展地灾气象风险预警工作。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