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建成14个地灾防治“十有县”

浏览次数:521  发布日期:2016-04-07  分类:防灾减灾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建设,着力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防灾效力。“十二五”期间,桂林市共建成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14个,其中高标准“十有县”4个。按照国土资源部和广西国土资源厅部署,桂林市国土资源局加大投入,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十有县”建设,要求相关县(区)健全完善地灾排查、巡查核查、值班值守、预警预报等各项制度,做到防治有规划、工作有计划、年度有方案、隐患点应急有预案。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做到县、乡政府有领导小组,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有专门工作机构,村级有监测预警防治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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