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四个能力”建设

浏览次数:460  发布日期:2016-04-18  分类:防灾减灾
 今年以来广西,贺州市坚持以“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为原则,着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四个能力”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提高应急预警能力。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各部门加强协作,建立健全会商制度,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水平,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  二是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开展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巡查和督查制度,建立地质灾害隐患档案;开展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活动;严格执行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严密监测隐患点变化发展情况。  三是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地质灾害综合整治,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  四是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和物资,形成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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