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泉县四举措加强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利用工作浏览次数:532 发布日期:2016-06-08 分类:综合信息 自2012年以来,内蒙古突泉县共完成工矿废弃地复垦2000多公顷,,不仅增加了耕地面积,又有效改善了生态环境。总结经验主要是采取了以下四项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国土、建设、财政、物价、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共同组成的常设土地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彼此衔接,协调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建立规章制度,做好组织可行性研究论证、规划设计编制、实施监管、验收及信息报备等工作。 二是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实施管理。首先确定技术水平高的专业规划设计单位,然后结合项目所在地实际情况,进行项目实施规划设计。项目规划设计经省批复后,国土资源部门加强复垦项目规划设计监督检查,杜绝随意修改、变更。各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进行施工,确保复垦耕地质量,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保障土地复垦专项资金专款专用。采取“预算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的思路,建立了资金专户,专款专用,使土地复垦资金集中捆绑投入到项目中去,保证了拆迁补偿资金到位,土地复垦资金到位,保证整个项目的实施。 四是坚决执行土地复垦项目招投标和项目监理制度。土地复垦项目必须实行招投标,择优确定施工承包单位,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了招投标程序,确保了公开、公平、公证。项目监理采取了专业监理和群众监理相结合的方法,使项目建设在“阳光”下操作,接受群众监督,保证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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