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国土局开展矿山地质灾害检查督查工作浏览次数:460 发布日期:2016-08-26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内蒙古乌海市国土资源局地环科、地环院和海勃湾分局、低碳分局组成工作检查小组,对海勃湾区、低碳园区境内地质灾害管理监测预防情况进行了督查,并实地抽查了海勃湾区美方骆驼山煤矿、新能源煤矿灭火治理区,低碳园区雀尔沟行洪大桥两侧、四道泉砖厂、蓝星玻璃厂、渡口村无主废弃南采坑、四道泉二社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情况。在检查督查中发现以下问题: 一、矿山企业治理状况 一是排土场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主要地质灾害危险地段无明显的地质灾害警示标志,存在小型崩塌、危岩体垮落,堵塞矿区道路的情况; 二是采坑存在台阶超高,无安全平台、清扫平台等设施,坡面较陡,存在重大崩塌、危岩体垮落等地质灾害隐患; 二、无主采坑、主要行洪河道现状 一是无主采坑,采坑内积水较多,深度较深,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及采取相关有效措施,容易发生附件及过往路人溺水等安全隐患。 二是雀尔沟行洪大桥河道村镇地表标高与雀尔沟行洪大桥的水面标高接近,未设置防洪坝等相关措施,极易在汛期发生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 三是四道泉二社村社地表标高与行洪河道的水面标高相近,村际道路修建未设置涵洞,致使抬高水位,严重影响河道两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建议及意见 一是要求各分局对目前存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立即向区政府和区地质灾害防灾领导小组报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立即采取措施。 二是立即责令有关矿山企业进行限期整改,采取有力措施督促整改落实,对隐患未消除的一律不得进入危险区域进行生产作业。 三是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的排查,将整改措施及安排及时上报市局和地环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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