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支持四川省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浏览次数:605  发布日期:2017-11-08  分类:防灾减灾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关于支持四川省九寨沟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的通知》,提出切实发挥部门优势和专业优势,全力做好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的支持保障工作。  《通知》围绕支持做好灾后地灾防治、保障灾后恢复重建用地需求、启动用地审批快速通道、大力推进土地整治、降低用地成本、切实维护灾区群众土地权益六方面,出台了19项措施。   根据《通知》,地震灾区可更充分享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政策红利。灾后恢复重建期间,对规划易地重建的村庄和集镇,凡具备复垦条件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先行安排重建。在建设过程中再按有关规定,设置建新拆旧项目区,经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后,在线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和确认指标。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支持灾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灾区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积极保障乡村休闲旅游等用地需求。   《通知》也为降低用地成本开了“绿灯”。凡利用政府投资、社会捐助及自筹资金重建自住用房的用地,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划拨供地。对采取BOT(建设—运营—移交)、TOT(转让—运营—转让)等方式建设的经营性基础设施、公益性设施用地,市县人民政府可采取划拨方式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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