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推进敖江流域废弃石材矿山治理浏览次数:498 发布日期:2018-03-02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2月14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下发通知,进一步推进敖江流域废弃饰面石材矿山综合治理。通知要求,罗源、古田县国土资源局要分年度分区段抓紧实施综合治理。对人口集中区可视范围内视觉污染及水土流失严重、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废弃矿山,应在2018年底前实施重点治理,确保完成生态修复。治理规划中明确的非重点区段废弃矿山,2020年底前组织完成生态修复。对采矿产生的废石废渣,原矿山业主限期内未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的,县级政府有权采取外运加工、就地消纳、覆土复绿等方式妥善处置。从3月起,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每月对重点治理项目的进展及关闭矿山是否“死恢复燃”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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