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三个一律”推进非煤矿山治理浏览次数:565 发布日期:2018-07-19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出台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严格落实“三个一律”政策,即新证一律不批、到期一律不续、违法一律关停,对全市现有非煤矿山开采企业和矿产品加工企业进行综合治理。 该方案明确,6月~7月调查摸底结束后,8月~11月进行重点整治,由各县(区)政府、管委会牵头,抽调国土、环保、安监、水务、林业、公安、供电等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联合执法组,全面开展非煤矿山综合执法;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下达处罚通知单,督促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处罚到位;对列入限期整改的企业,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责令企业按时按要求整改到位;对认定应关停的企业,依法下达关停文书,公安部门停供火工产品,供电部门依法断电处理,乡镇全力协助关停措施到位;对涉嫌违法的,有关职能部门依据有关法律程序,依法处理。 同时,该市要求非煤矿山综合治理坚决做到“四不”,即不破坏生态环境、不造成安全隐患、不损坏公路交通、不侵害百姓利益;切实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工作,做好整改和关停企业及用工人员的思想稳控和就业疏导,积极引导企业转型;持续加大矿山整合力度,促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走绿色、集约、高效、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实现从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市场优势、效益优势和资本优势转化,真正开发好有限资源、守护好山山水水,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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