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作记(3)

浏览次数:541  发布日期:2018-05-26  分类:防灾减灾
 强化措施,营造氛围,确保取得实效  为确保任务按期完成,太原市建立项目督察制度,每周对各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一次督促,各项目实施主体每周五向市地环办报送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同时市地环办要定期不定期对各级政府重视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配套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各项目按时间节点的推进情况等进行督察。  太原市还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实行每月定期通报。从4月起,太原市对各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和土地复垦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摸底了解、评分,于5月初通报各项目实施主体和相关各县(市、区)政府,并抄报市委、市政府。  张齐山要求,县级政府要扛起主体责任的大旗,综合协调、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抓紧时间,加快进度。要按时间推进表,到今年6月要有5个项目完成治理申请验收。项目涉及市县政府和主体企业对应配套治理资金4月底前必须到位。同时,各主体企业要主动担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不仅要确保资金到位,扮演好主人翁角色,还要听从市、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做好各项工作,要保障开工施治后各项目的顺利实施,为工程队伍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对市、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张齐山要求,要勇挑重担,做好信息传递和沟通协调。相关县区局长要主动担责、勇挑重担,每天要过问、每周要研究地环专项治理工作,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将所有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头,并列推进工作,确保高标准高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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