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安县矿区生态修复纪略

浏览次数:407  发布日期:2018-07-04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
    “瞧!这是今年春上刚栽种的,都是花椒树,长得多机灵!”6月14日,在河南省新安县香江万基铝业马行沟采矿区,负责人李文超指着恢复得生机勃勃的矿区,满脸笑意。  顺着李文超手指的方向,记者看到,坡上、沟里,一株株树苗迎风招展,目之所及,满目苍翠,已经难以想象这里曾经是采矿区。不远处,几台大型机械还在紧张作业。“那是开采区,将来也是要进行修复的!这一片我们已经修复1000亩!”与此同时,在该企业所在的另一个矿区——石寺镇孟庄矿区,前期栽种的200亩杨树、柏树已经吐出茬茬新芽。  香江万基铝业采矿区的生态修复是河南省全面加强露天矿山开发与综合整治、不断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的一个缩影。  新安县地处豫西山区,是一个矿产资源大县,境内有丰富的铝土矿产资源。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铝土矿的开采为新安经济发展积聚了力量。同时,矿山企业“重开采轻治理”现象普遍,有的矿山在建设过程中大量剥离山体植被和覆盖土层,破坏了矿区地表植被和农田,造成部分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  近年来,为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河南省提出了进一步加强露天矿山开发与综合整治的要求,不断改善露天矿山生态环境质量。针对本县矿山地质环境现状,新安县国土资源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办公室,并科学制定了生态修复方案和计划。  按照要求,矿山生态修复遵循“谁破坏、谁修复、边开采边治理”理念,各矿山企业按照“看住现在、规划未来、兼顾历史”的原则,坚持矿山采矿区和排渣场生态修复工作与资源开发同步进行,做到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逐步消化“老账”,坚决不欠“新账”,闭坑一个修复一个。同时,该局要求矿山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报发证机关审批后,再依照方案按时足额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和土地复垦金,并严格按照方案要求,高标准实施年度矿山综合治理相关工程,由国土资源部门进行验收。凡未完成当年治理修复任务的,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停止受理其矿山开复工审批和采矿临时用地审批,将其列入年度矿权信息公示异常名录,并冻结其缴存的保护基金和土地复垦金。  在花椒树下,李文超给记者算了一笔账:近年来,香江万基铝业在新安县两个矿区,共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和土地复垦2000余万元。如果不严格按照标准对矿区进行生态修复,那等待企业的可能是一连串的损失。  新安县国土资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自矿区生态修复制度实施以来,全县25家矿山企业共缴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基金和土地复垦基金8000余万元,目前已经解冻2000余万元。近年来,矿山企业累计完成露天矿山综合整治生态修复面积4000余亩,栽植各类林木27万株。位于该县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铝矿已经成功申报第三批“国家绿色矿山”试点单位。  为了让矿山生态修复形成一个长效机制,真正实现“绿色发展全景新安”的目标,目前新安县国土资源局正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计划到2020年该县“三区两线”(自然保护区、重要景观区、居民生活区和重要交通干线)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不低于70%,到2025年不低于90%;到2020年其他区域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不低于45%,到2025年不低于65%;生态矿山实行边开采边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100%。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