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整顿砂金矿开采秩序

浏览次数:529  发布日期:2005-11-14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要求砂金矿山于1130日前结束开采;

自明年11日起,全面禁采砂金矿

记者崔成多吉报道,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108发布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采砂金矿的公告》,要求自200611日起,在自治区境内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

今年,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工作秩序,西藏自治区决定,在整顿工作期间将不再设立新的砂金矿山,全面停止砂金矿勘查工作,国土资源厅将不再审批新的砂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并对65家砂金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国务院通知下发后,自治区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国土资源厅、发改委、公安厅、监察厅等部门组成的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联合执法,协调行动。为严肃查处崩纳藏布事件,还专门成立了妥善处理申扎县滞留采金人员工作组。在自治区成立40周年大庆之际,工作组深入矿区,连续在海拔4700多米的矿山工作了一个多月,采取有效措施及时疏散了申扎县的滞留采金人员,避免了群体性事件发生。

为加大以黄金生产秩序治理整顿为重点的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力度,经过深入研究当前西藏自治区黄金生产状况、砂金开采现状及问题,为防止采金人员不断涌入矿区乱采滥挖、掠夺、破坏砂资源,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现有砂金矿山必须于今年1130日前结束开采,完成恢复工作;1231日前,采金人员和采金设备撤离矿区。

(5-10211-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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