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地区可建46外“地下水库”浏览次数:521 发布日期:2006-04-17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其根据是近日完成的环渤海地区地下水与环境地质调查 近日完成的环渤海地区地下水与环境地质调查表明,环渤海地区可建46外“地下水库”,新增地下水开采资源量达每年5.92亿立方米。华北平原河北、天津地区出现的复合沉降漏斗,沉降中心位于天津市和沧州市,最大沉降量分别达 环渤海地区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调查评价,是中国地质调查局2001年开展的我国东部重点经济区域环境地质调查项目。截至目前,环渤海地区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调查评价全部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 其中,由辽宁省地调院承担的《环渤海地区地下水资源评价与开发研究项目》调查显示,滨海河谷区宜建39外“地下水库”,加上区内已建的7处,环渤海区可建46处“地下水库”,新增地下水开采资源量每年5.92亿立方米。区内可建33处应急(后备)水源地的应急开采量约为每天314. 山东省地调院承担的《环渤海地区环境地质研究专题》,查明了现状浅层地下水位下降漏斗面积达9584平方公里,深层地下水降落漏斗面积19597平方公里;天津、河北部分现状累计地面沉降量大于 天津地质矿产研究所承担的《环渤海地区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信息系统建设专题》,首次建立了包括社会经济、基础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基础数据和多年动态数据的“环渤海地区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数据库”,实现了跨行政区、跨水文地质单元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信息的综合管理和应用。并建立了环渤海地区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地质信息查询系统,提供了含水层三维显示、钻孔柱状图快速显示和输出及多目标查询等功能。 这三个专题将为项目区各省、市城市与港口建设规划、海岸带开发利用规划、城市供水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提供宏观决策和信息服务的平台,为国家实施《环渤海湾区域港口发展规划》、“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和天津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等提供水文地质环境地质资料服务。 (水 环)(6-03212-DKDB)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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