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26个单位获地灾危评资质浏览次数:524 发布日期:2006-06-05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日前,福建厅公布了全省第一批26个获得地灾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名单,其中甲级资质单位15个、乙级资质单位5个、丙级资质单位6个。 福建省规定,自5月1日起,全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必须由有地灾危险性评估资质的单位承担。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地灾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分甲、乙、丙3个等级,甲级单位资质由国土资源部审批,乙级和丙级单位资质由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根据规定,甲级地灾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可承担一、二、三级地灾危险性评估项目,乙级地灾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可承担二、三级地灾危险性评估项目,丙级地灾危险性评估资质单位只可承担三级地灾危险性评估项目。 (陈 瑛)(6-05181-GTZYB)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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