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开展自然修复黄河源区

浏览次数:521  发布日期:2006-10-27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2001年以来,青海省以实施国家重点生态工程为依托,突出自然修复,辅以人工建设,相继在黄河源区、东部黄土高原区开展了水保预防监督保护和生态修复工作。目前,全省境内黄河流域完成生态修复面积7969平方公里,兴修谷坊70座。

经过监测,修复区内林草面积增加5%~8%,植被覆盖率提高5%~20%,水源涵养功能明显增强,项目区群众人均纯收入增加14%~22%,实现了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并进的良性循环。

各项目区在黄河源区结合移民工作、退牧还草等国家重点工程的实施,实行长期封禁和轮封轮牧,加速植被的自我修复,控制“三化”草地的扩张,据监测资料分析,封育区与采食区相比,牧草平均高出0.7%~4.8厘米,平均覆盖度提高3.8%~6.6%,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在东部黄土高原区对临近村庄和道路的缓坡地划为生产、生活用地,远离道路村庄的和陡坡地改为生态用地,采取网围栏、专人巡护、林草补植等措施,加强封育保护。同时,把水土保持与调整种植结构、改变传统生活方式有机统一起来,实行林、草、果、粮、菜统一规划,全面开发。积极推行太阳能灶、沼气池等新能源利用,开展舍饲圈养示范户建设。

(王晓泓)(2006.10.18,中国环境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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