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将禁采汞砷泥炭砂金

浏览次数:615  发布日期:2007-06-22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随着青藏铁路的开通,如何有效开发与保护矿产资源?近日,从西藏国土资源厅获悉,目前,西藏自治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正在进行修编,禁止开采汞、砷、泥炭和砂金“四大矿”。

“尽管西藏有丰富的砷矿和砂金矿,但从保护生态环境的角度,我们也把这些矿产资源列入禁采的范围。”西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厅长王保生介绍说,新的规划突出环境保护,将矿产资源开发区分为“鼓励勘查开发区”、“限制勘查开发区”和“禁止勘查开发区”。另外,严格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明确法律责任。

据专家介绍,汞和砷的开采污染水资源,泥炭的开采可能破坏湿地资源,砂金的开采可能破坏草原、河流等生态环境。

(藏 讯)(2007.6.14,地质勘查导报,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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