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明年起禁采砂金矿浏览次数:588 发布日期:2005-11-07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以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逾期未撤离矿区者将严肃处理记者崔成多吉报道,为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和西藏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促进西藏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西藏自治区政府于10月8日发布公告,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开采砂金矿。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精神,西藏自治区政府要求,遭受开采砂金矿的企业及个人,必须在今年11月30日前结束开采,完成矿区生态恢复工作。在12月31日前,所有采金人员及设备必须全部撤离矿区。逾期未撤离的,将由矿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为确保全面禁采砂金工作取得实效,自治区还将和各地签订禁止开采砂金工作责任书。西藏砂金矿资源丰富,近年来,不断有外地采金人员涌入西藏,采用掠夺性的开采方式乱采滥挖砂金矿,严重浪费了宝贵的矿产资源,并且对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破坏。近年来,西藏自治区政府加大保护力度,已相继关闭了一批采金企业。 (5-10132-GTZYB)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