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要保护好地下水等资源浏览次数:583 发布日期:2007-10-17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建设部推广绿色施工试点和示范工程 日前,建设部印发《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在工程建设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建设工程中实现“四节一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工程建设中排放污水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废水水质检测,提供相应的污水检测报告;采用隔水性能好的边坡支护技术;在缺水地区或地下水位持续下降的地区,基坑降水尽可能地少抽取地下水,当基坑开挖抽水量大于50万立方米时,应进行地下水回灌,并避免地下水被污染;大型工程的不同单项工程、不同标段、不同分包生活区,凡具备条件的应分别计量用水;在签订不同标段分包或劳务合同时,将节水定额指标纳入合同条款,进行计量考核;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根据当地气候和自然资源条件,充分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 《绿色施工导则》要求发展适合绿色施工的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技术,鼓励绿色施工技术的发展,推动绿色施工技术的创新;大力发展现场监测技术、低噪音的施工技术、自密实混凝土施工技术、清水混凝土施工技术、建筑固体废弃物再生产品在墙体材料中的应用技术;加强信息技术应用,如三维建筑模型的工程量自动统计、绿色施工组织设计数据库建立与应用系统、数字化工地、基于电子商务的建筑工程材料等,通过应用信息技术实现与提高绿色施工的各项指标。 下一步,建设部将通过《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进行评价,将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通过引导建筑工程业主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使绿色施工的试点和应用示范工程得到推广。(海 门) (2007.9.29,地质勘查导报,4版)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