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地灾威胁甘肃主要城市安全

浏览次数:496  发布日期:2008-12-2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专家提出严控灾害易发区工程建设、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等建议

日前,甘肃省环境监测院在提交的《甘肃省主要城市地质环境问题调查与评价报告》中表示,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四类地质灾害广布于兰州、天水、定西、平凉、陇南、临夏等六个城市。根据调查结果,项目组专家提出各辖区严格控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居民建房和企、事业单位建房;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实施重大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等建议。

据介绍,为了给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环境地质依据,为存在的地下水资源衰减与短缺、地下水污染、地质灾害等环境地质问题找出相应的对策,甘肃省启动了主要城市地质环境问题调查与评价。该项目由甘肃省环境监测院具体承担,工作区范围包括敦煌、嘉峪关、酒泉、张掖、金昌、武威、白银、兰州、定西、天水、平凉、庆阳、陇南、临夏、合作等15个城市及其远景规划区。

日前,项目组完成评价工作,在提交的《报告》中表示,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广泛分布于兰州、天水、定西、平凉、陇南、临夏等六个城市,其中滑坡108处,泥石流238条,给当地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项目组建议各地加强辖区地质灾害的管理制度建设,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到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当中,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结合;严格制止高易发区内削坡建房、取土、采石等随意破坏地质环境条件的活动,做到“谁引发,谁治理”;严格控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建筑房屋,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搬迁到城市安全地带,逐步达到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无人化;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用于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在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先治理涉及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鼓励企业、个人或集体治理地质灾害,做到“谁治理、谁受益”;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区的群测群防网络、灾害速报制度。(曾强红)

(2008.12.18,地质勘查导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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