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矿山环境治理列为民生工程 计划安排2.7亿元,实施30余个治理项目

浏览次数:678  发布日期:2010-04-27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记者程秀娟报道,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作为“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纳入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这是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重要体现。
    目前,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落实“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把“十项民生工程”列入盟市国土资源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财政计划安排2.7亿元,用于30余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
    据介绍,2004年至2009年,自治区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列入财政计划,逐年加大预算投入,全区累计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115678万元。经对投入资金15%的项目验收,已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75.6平方公里,有效解决了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问题,彻底清除了长期堆放的固体废弃物,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矿区环境明显好转。
    有关人士称,目前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需要治理的集中区域有83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治理工作机制、措施要进一步完善,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尤其是草原地区的矿山开发,规划尤为重要,要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制。为此,自治区政府与各盟市签署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状,要求今年12月各盟市完成本行政区《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规划》。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计划从2009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亿元,对8个资源型城市的13个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完成治理面积120平方公里。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