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矿山环境治理纳入民生工程 今年安排2.7亿元,实施30余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浏览次数:780  发布日期:2010-04-26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
                                       今年安排2.7亿元,实施30余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记者程秀娟、李玉恒报道,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作为“十项民生工程”之一纳入该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这是今年内蒙古自治区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的重要体现。 据介绍,2004年至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列入财政计划,逐年加大预算投入,共安排资金83748万元,加上中央财政投入的31930万元,全区累计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经费115678万元。据悉,经对投入资金15%的项目验收,该区已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75.6平方公里,有效解决了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问题,彻底清除了长期堆放的固体废弃物,有效降低了环境污染,矿区环境明显好转。特别是补充了耕地和建设用地,实现了治理和开发并重,改善了民生,得到了项目所在地政府和群众的认可。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已成为自治区补充耕地和建设用地的重要途径。 有关人士称,目前治理任务仍十分艰巨,需要治理的集中区域有83处,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治理工作机制、措施要进一步完善,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尤其是草原地区的矿山开发,规划尤为重要,要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制。为此,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与各盟市签署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责任状,要求今年3月各盟市完成本行政区内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总体规划》,今年12月各盟市完成本行政区《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专项规划》。该区还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实施方案》,计划从2009年至2011年,每年安排专项资金6亿元,对8个资源型城市的13个矿区的矿山地质环境进行恢复治理,完成治理面积120平方公里。 目前,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已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落实“十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成立了“十项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了保障措施,把“十项民生工程”列入盟市国土资源局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建立了“十项民生工程”进展报告制度。自治区财政今年安排2.7亿元,用于30余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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