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布201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浏览次数:583  发布日期:2010-05-19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圈定94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应对久旱后地质灾害可能频发的严峻形势

    记者陈国章报道,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正式公布《2010年度广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94处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并详细说明了今年广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重点防范期、重要地质灾害预防区和地质灾害预防措施。《方案》特别要求:各地要做好应对久旱后地质灾害可能频发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等。
广西今年地质灾害总的趋势是:前汛期出现在4~6月份,南宁、桂林、玉林、梧州、贺州、钦州等市出现强降雨引发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后汛期将会出现在7~9月份,全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的频率可能比常年略多。有关权威部门分析,由于今年广西汛期前旱情严重,汛期总雨量增多,造成地下水位变化较大,桂林、贺州、玉林、柳州、贵港等石灰岩分布地区容易发生岩溶地面坍塌。
《方案》明确了广西现有的94处重点预防地质灾害隐患点。每个点的潜在威胁人数均在100人以上,因灾害可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成为今年全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中之中。《方案》要求,全区各市、县(市、区)要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进行排查,并建立档案,向社会公布。特别是在公路、铁路、大型水利等重要工程地段,大型露天开采矿山的高陡边坡,以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要加强对因人类工程活动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预防。《方案》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指导、协调、监督工作,把新发现的地质灾害点和隐患点纳入群防网络,及时发放《防灾明白卡》与《避险明白卡》,并设置警示标志。各市、县要按照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明确预报预警方式、躲灾避险路线和自救互救方法等,确保有险情能迅速采取果断措施,成功进行避让。结合广西各地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方案》把全区划分为3个地质灾害重点预防区。
据了解,2009年汛期,广西成功避让6起地质灾害,避免42人伤亡;全区共发生地质灾害351起,共造成18人死亡,10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846.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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