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异常气候影响,今年江西汛期来得早,持续时间长,降雨量多,局部强度大,多数地区出现了超历史纪录的暴雨过程,全省地质灾害的发生数量、危害程度均明显高于常年水平。据统计,今年以来全省各地共发生大小地质灾害8995处,直接经济损失5.4亿元。面对地灾防治的严峻形势,全省上下坚持高位推动、在落实责任上下工夫,坚持全面排查、在群防群控上下工夫,坚持认真履职、在周密谋划上下工夫,坚持科学防灾、在及时处置上下工夫,坚持以人为本、在严防死守和灾后服务两手抓上下工夫,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生命财产损失。气象专家指出,近几年全球极端天气事件频发,今后还有可能加剧发生。从地质灾害本身的特性来看地质灾害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的特点,江西地质灾害防治形势依然非常严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的“坚持兴利除害结合、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尽快启动水利重点薄弱环节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提高对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和抵御能力”的要求,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积极构建“一先行,四结合”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新机制。
坚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先行
规划是思路的固化,是一项打基础、管长远的前瞻性工作。江西省委省政府在讨论“十二五”规划时,已将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以及有关工程列入全省“十二五”规划体系。各地也要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纳入当地“十二五”规划和新一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中。要对防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地质灾害点管理、易发区的划定,以及防灾体系与减灾工程的实施等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研究,并提交综合研究报告。通过综合研究、分析,提出规划编制工作基本思路、规划内容和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要将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其组成部分,从源头上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给城乡建设造成损失。城乡建设工程项目规划选址,也要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要求,努力避开地质灾害高、易发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轻灾害毁伤后果。要建立农村切坡建房约束机制,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批准切坡建房,要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基础上确定新农村建设点和村民建房选址。灾后重建选址必须防灾避灾,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不得原地重建;对新建集中安置点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不得在存在隐患的地段选址。
坚持专家指导与应急处置相结合
实践证明,地灾专家和专业队伍始终全程参与决策,科学的理论、科学的态度、科学的实施对于提高科学应对和处置突发地灾事件水平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已成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和支撑。要把不断完善地灾应急专家库的建设,作为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础抓实抓好。要加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体系。推进地质灾害易发区市、县迅速成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中心。江西省政府同意成立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主要负责全省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技术处置和应急平台管理,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工程监管等工作。各地也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建立地灾应急指挥系统,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强化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措施,形成反应灵敏、处置有效的快速应急机制。发现灾情、险情,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及时启动地灾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抗灾,千方百计避免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财产损失。
坚持工程治理与搬迁避让相结合
为摸清情况,科学防治地质灾害,江西省国土资源厅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再排查紧急行动,据不完全统计,今年1至10月份,全省共排查出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万多处,全面复查了202处中型以上隐患点。要针对这些再排查出的隐患点,认真分析研究,因地制宜提出处置方案。要根据地质灾害的危害程度,在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对能够少花钱又达到治理目标的,则采用工程治理;对危害30人以上生命财产安全的地灾隐患点,确需避让的,坚决搬迁,争取3至5年内基本消除已知重大地质灾害隐患。要把地质灾害的避让搬迁与扶贫异地搬迁、新型城镇化试点、乡村规划调整和新农村建设等结合起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江西省厅正在着手研究搬迁避让的一些政策措施,比如市、县避让搬迁和工程治理所需资金,可通过列入财政预算、从本级土地出让金和探矿权、采矿权价款中安排一部分及搬迁安置群众自筹一部分等多渠道解决;安置点所需用地,省厅也将优先给予安排,也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解决。
坚持明确责任与部门联动相结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极其复杂、系统、长期的综合性工程。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积极推进形成发改、财政、国土、建设、交通、铁道、水利、地震、气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要借鉴上饶、吉安等地的做法,落实群防群测员有关工作经费。要不断建立完善地质灾害防治预案、险情巡查调查、汛期值班、灾害速报等制度,形成制度、责任、目标“三统一”的防治工作机制,市、县、乡、村、组五级层层负责的责任网络。要加强协调配合,构建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要建立信息双向互动机制,重要信息、突发事件做到及时通报、快速反应,做到防灾信息与部门工作间的充分衔接,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合力,提高预警预报水平,确保防灾效益最大化。
坚持加强宣传与自我防范相结合
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对《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及防治预案等进行大力宣传,提高知晓率。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重点加强对灾害多发区群众的培训、教育,发放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资料,让群众做灾害防治明白人,增强防灾避灾的能力。要加强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推进乡镇国土资源所地灾防治“五到位”,大力宣传群测群防和临灾避让、成功转移群众、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员伤亡的典型。各地要争取出台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奖励成功避免重大人员伤亡的有功人员。要提高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组织及个人的自我防范意识,严格遵守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和政策,履行地质灾害防治的相关义务,做好所在地周边地质灾害险情排查、监测,及时报告地质灾害前兆信息,积极参与群测群防、应急避险、工程治理、生产自救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