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成立首个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浏览次数:490  发布日期:2012-10-29  分类:防灾减灾
    10月19日,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在广州市正式成立,这是继今年8月末中国地质灾害防治协会成立后,首家成立的省级地质灾害防治协会。
该协会成立仪式上宣读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筹备成立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的复函,汇报了协会成立的筹备工作情况和第一届会员大会代表产生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产生说明,会员单位代表审议了《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章程》(草案)、《会费管理办法》(草案),并投票表决通过,新当选的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第一届名誉会长胡红兵和会长张建国在仪式上发言。
广东省是我国地质灾害多发省份之一,崩塌、滑坡、地面塌陷是主要灾害类型。截至2011年底,全省调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3883处,威胁人口48.1万人;威胁100人以上地质灾害隐患点562处,威胁人口22.06万人。截至2012年9月底,全省调查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1316处,威胁人口40余万人。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党组成员、巡视员沈绍梅表示,为应对“十二五”期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高服务民生的能力,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应运而生。目前,该协会应重点抓好3件事:一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地灾防治协会要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可以逐步把诸如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以及地质勘查资质及其相关业务交予该协会管理,真正从大量的具体事务中解放出来;省地质灾害防治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平台作用,切实维护地灾防治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地质灾害防治行业自律,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服务质量;二是该协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重点围绕报告评审、专家抽取、资质证书年审等方面,逐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利用协会网站、报刊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各项工作的透明度,让地灾防治协会真正成为政府的助手、行业的参谋、会员的朋友。三是地灾防治协会要竭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拟定与广东省地质灾害防治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实际工作相适应的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行业标准,促进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行业调查研究及技术培训,制定并组织实施地质灾害防治行业职业道德准则行规行约;要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事件进行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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