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防治结合”实现地质灾害“零伤亡”浏览次数:531 发布日期:2013-01-16 分类:防灾减灾太原市按照“防治结合”的思路,构建地灾群测群防体系,扎实推进地质灾害工程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据统计,2012年全市应急处置地质灾害灾情险情34起,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821处,没有造成一起人员伤亡。 太原市面全面推进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全市10个县(市、区)、79个乡(镇、部门)、430个村(矿),建立了县级74人、乡级134人、村级689人,合计897人三级的监测队伍。各县(市、区)开展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将对每个隐患点规模、成因、灾情、险情、监测责任人、影像图等做全面总结和分析,为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对调查出的82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了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工作,并针对冰雪融化的特点进行专项检查。全市各地做到了“哪里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哪里就有监测员;哪里有灾情险情,哪里就有国土人”。 太原市政府召开了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会。对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县、乡三级政府成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地质灾害防治预案,并将职责任务分配到成员单位,实行防灾减灾领导责任制。市、县两级政府制定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重大隐患点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地质灾害防治任务,各部门防治及应急工作职责,做到有章可循、职责明确、奖罚分明。 太原市按照“汛前检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的要求,建立并针对冰雪融化的特点进行专项检查。督查10个县(市、区)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过细化“三查”内容,落实责任、明确时间、强化督导,基本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监测,地质灾害险情早报告、早处置。加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改造治理,通过对全市地质灾害及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全面调查核查,完善了地质灾害隐患点台帐,建立了全市地质灾害治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库。基层国土所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确保地质灾害隐患点无遗漏。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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