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矿山环境治理成效显著浏览次数:544 发布日期:2013-01-31 分类:矿山地质环境江西萍乡因煤而兴,以煤立市,被誉为“江南煤都”。由于煤炭资源长期开采,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 萍乡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履职,坚持服务科学发展、城市转型主战略,大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2010年以来,清运和处理废渣堆1398591立方,植树23366株,种草46229平方米,截排水沟6760米,挡墙5078米,治理面积达2088.8公顷,消除地质灾害隐患22处,近40万平方米的矿区危房搬迁,矿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遗留多年的采矿遗址周边地质环境问题得到解决,确保珍贵的古矿遗址免遭破坏。为萍乡经济转型和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为建设美丽萍乡固土增绿。 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组织力量,协调相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做好规划。2010-2012年三年间,争取项目13个,治理总面积为3363.2公顷,总投资38000万元,其中国家财政资金31000万元,地方配套7000万元。 高位推进,有序开展。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机构。对项目实施提出了“升华认识,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优质高效”工作目标。将项目工程建设列入了各级政府年终工作考核内容。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作为,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作为萍乡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作为消除地质灾害隐患、改善生态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形成了上下努力、齐抓共管格局。 多措并举,建立长效机制。建立了“一个项目、一个责任领导、一个科室跟踪、一套制度管理、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调度、全年一考评”的“七个一”工作机制。建立了项目建设调度制度及专项资金拨付监督管理办法。对项目实施滞后的单位下发督办函、实行滞后约谈制。并指定乡村组织调处好土地、林地权属纠纷。为防止边治理边破坏现象的发生,确保项目建设发挥效益,市、县(区)政府坚持一手抓治理、一手抓“打非”,将打非作为保护治理效果的重要手段。建立了市委常委挂点督导、“打非”保证金、问责制度和国土、监察、公安共同监管动态巡查、专业队伍“打非”等机制,构筑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打非”工作网络,持之以恒而又卓有成效地开展打非专项治理,抑制了非法开采对矿山环境造成新的危害,有效地保护了治理成果。同时,建立了乡村工程项目管护责任制,防止治理工程遭到人为破坏,发挥项目效益,绿地面积不断增加,切实保护了治理区域内周边的生态环境。 强化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坚持项目管理制度,全部项目实行“六制”管理。同时注重了项目后期监管,落实了管护责任。建立了项目建设调度制度,2012年,召开项目建设调度会、现场办公会8次;2012年8月,市政府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建立了督查制度,除萍乡市国土资源局强化日常督查外,市政府分管领导还带领市直部门分县区召开了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通过上述措施,全市矿山环境治理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质量提高,管理规范,为有效治理矿山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2012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超过63.5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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