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环境监测院专家提出建议:严控在地灾高易发区建房浏览次数:540 发布日期:2008-12-31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甘肃省环境监测院有关专家日前提出该省城市地质灾害防治新对策。专家认为,城市地质灾害防治应严格控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居民建房和企、事业单位建房等。甘肃省城市地质灾害种类多、发生范围广,类型主要有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4种,分布在兰州、天水、定西、平凉、陇南、临夏等6个城市。其中滑坡108处、崩塌2处、泥石流238条、地面塌陷3处,以泥石流、滑坡危害最为严重。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可估量的损失。为此,甘肃省环境监测院的专家建议:——建立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建设活动制度。严格控制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居民建房和企、事业单位建房,鼓励地质灾害危险区居民搬迁到城市安全地带,逐步达到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无人化(常住人口);大力鼓励企业、个人或集体治理地质灾害,充分显示“谁治理、谁受益”,同时严格制止随意破坏地质环境条件,如在高易发区内削坡建房、取土、采石等活动,做到“谁引发、谁治理”。——制定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政府的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当中,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社会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相结合;设立地质灾害防治基金。专门用于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和地质灾害应急治理;建设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网络,坚持专业队伍与群众相结合,技术与行政并重的方针,动员全社会力量,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地质灾害应急系统。成立由各市人民政府主管负责人为领导,市国土资源局和水利、公路交通、民政、林业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的地质灾害防灾指挥部,设立值班制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的灾情上报和上级指示的下达和执行;实施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对稳定性差、危害性较大,需要在近期内进行治理的重点灾害点,应由具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治理;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加强地质灾害的宣传,提高全民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为全社会服务的地质灾害信息网络,实现规划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分布和灾情信息的图、数一体化管理与灾害实时速报,并将各地质灾害监测点的监测数据和判别结果,以及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结果输入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实现对地质灾害的在线监测。(曾强红)(2008.12.20,中国矿业报,B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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