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宫莉 2023-04-11 09;58

浏览次数:524  发布日期:2023-04-11  分类:综合信息
  福建省龙岩市近日召开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大会,并下发《龙岩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动员全市上下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成效。

  《龙岩市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从现在开始至2023年底,分4个阶段,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水环境治理专项攻坚、大气环境治理专项攻坚、土壤环境治理专项攻坚、耕地保护和水土流失治理专项攻坚、化工园区环境治理专项攻坚、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攻坚等6个专项攻坚和26项具体攻坚任务。

  会议明确,要开展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攻坚。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分步实施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重点推进漳平市南峰石场生态修复有关问题的整改。认真排查整治全市25座尾矿库存在的环境安全风险,加快推进停用尾矿库整治工作。全面推进煤矸石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加强对煤矸石污染环境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煤矸石堆存点清理、处置、综合利用工作,扎实推进涉煤矸石综合整治项目实施,确保煤矸石综合整治工作在年底前完成县级整改验收交账销号。同时,深入开展石材行业污染整治,督促石材矿山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加快推进违规开采、加工砂石料严重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问题的整改。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龙岩市成立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指挥部,对重点攻坚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实行市领导挂钩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同时建立督导、倒查、问责、奖励、项目化等工作机制,由督导组建立每月督导、红黄牌警示机制,对问题整改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予以相应警示措施;由综合组建立一月一通报、信访有奖举报机制;由市效能办建立问题倒查和通报机制,并纳入效能考评范围,对自查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等情形给予相关责任人效能问责;由指挥部办公室制定考核奖励办法,对工作成效排名前三的县(市、区),在安排生态环境治理项目时分别给予3000万元、2000万元、1000万元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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