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矿泉水水源检查

浏览次数:640  发布日期:2009-08-05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整改不合格者,将被取消矿泉水注册登记证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 记者房玉兰报道,福建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在全省开展矿泉水水源保护检查工作,以加强矿泉水资源管理,保证矿泉水水源质量,促进矿泉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此次矿泉水水源检查内容有:矿泉水开发利用单位的矿泉水开采证、矿泉水水源注册登记证及矿泉水技术鉴定证书、矿泉水水源年检合格证等;矿泉水水源动态监测情况,每日(年)开采量等监测数据及原始记录;矿泉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情况或单井(泉)水源保护情况,水源防护采取的措施,是否存在污染隐患及污染源处置情况;矿泉水资源利用情况等。检查采取各市、县(区)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先对本行政区域内矿泉水水源年检初审及水源保护情况现场检查;省厅再对全省矿泉水水源进行年检,并组织检查组对矿泉水水源保护情况进行现场抽检。年检结果将在省厅网站上进行通报。年检合格者由国土资源部统一换发新的矿泉水注册登记证;不合格的水源,责令矿泉水开发利用单位停产并整改,整改不合格者,依法取消其矿泉水注册登记证或注销其采矿许可证。此外,福建厅还要求各设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单井(泉)矿泉水井(泉)的开采利用管理,督促矿泉水开发利用单位编制单井(泉)矿泉水开发利用计划。转自国土资源网 2009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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