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开展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浏览次数:618 发布日期:2007-06-11 分类:专业领域/矿山环境地质记者齐培松、通讯员房玉兰报道,5月15日,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和省环保局联合发出通知,决定对全省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进行一次全面调查,重点调查矿山环境监测情况、是否存在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地质灾害等。此次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的范围是:国家、省、市、县(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审批发证的全部采矿权人、探矿权人;国家、省、市、县(区)环境保护部门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审批建设的选矿厂;无证勘查开采矿区、未经任何部门审批的选矿厂。调查的内容包括:采矿权人、探矿权人、选矿厂的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情况;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企业“废气、废渣、废水”排放及综合利用情况,矿山环境监测情况,是否发生“废气、废渣、废水”污染事件;引发“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地下水疏干”等地质灾害隐患情况,是否发生“滑坡、崩塌、塌陷、泥石流、地下水疏干”等地质灾害;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及恢复治理情况;废弃矿山治理情况;无证勘查开采矿区环境情况;整改措施等。(2007.6.1,中国国土资源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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