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地灾防治进入新阶段浏览次数:531 发布日期:2004-09-23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总结报告》审议通过做好三期规划的实施与二期工程扫尾的衔接是当务之急 记者范宏喜报道,记者8月23日获悉,《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总结报告》日前已经审议通过,三峡库区地灾防治已进入新的阶段。做好二期工程扫尾,衔接三期规划实施是当务之急。据了解,目前库区二期地灾治理工程基本实现了预期目标,经受住了蓄水一年来的考验,有效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期规划已经“出炉”,正在报国务院审批。 在近日召开的三峡库区地灾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十三次联络员会议上,来自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代表审议通过了《三峡库区二期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竣工初步验收总结报告》后,重点就贯彻国务院领导对三峡库区地灾防治工作提出的“四个确保” (确保各项防治工程进度;确保防治工程质量;确保防治重点,全面落实防治规划;确保落实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经费),提出了具体落实方案。 会议提出,一是对于二期地灾防治中的各项扫尾工程,要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由于国家级抽查验收通过,而放松对工程督查,造成工程久拖不结,甚至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的现象。二是要高度重视地灾治理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汇交和保管。建立纵区(县)为基础、省(市)为支撑、指挥部为中心的全库区地灾防治工程档案资料管理系统,实现资源共享,开发资源潜力,服务三峡建设。三是要提升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功能。要通过对监测预警系统的阶段验收和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总结,不断完善和提高监测预警能力。要加强区(县)监测站建设,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充分发挥区(县)监测站在群测群防体系中的纽带、技术指导和组织管理作用。四是加强工程运行维护管理,发挥长久效益。库区各级政府要采取协实可行措施,防止人为破坏工程设施。已治理工程如出现问题,必须查明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三峡库区地灾防治与水库分期蓄水进程的关系 三峡库区地灾防治与三峡工程建设分期相一致的水库分期蓄水进程密切相关。分期蓄水将导致受蓄水影响的老崩滑体分期复活,新的崩滑体和塌岸分期产生,因此地灾防治规划和实施,需与三峡工程分期蓄水的阶段和进程相一致。为了进一步明确规划与蓄水的关系,领导小组将《总体规划》中第一批实施的涉及二期蓄水必须防治的近期规划定为二期地灾防治规划(简称二期规划),对涉及2007年汛后三期蓄水(坝前水位156米)后到2009年汛一四期蓄水(坝前水位175米)前必须防治的中期规划,定为三期地灾防治规划(简称三期规划)。 (背景知识)(8312-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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