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地下水监测工程

浏览次数:756  发布日期:2005-03-11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建议书)》通过评估记者范宏喜报道,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的《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建议书)》,近日通过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组织的咨询评估。近20年来,由于气候的变化和人类经济活动的影响,导致我国地下水资源循环条件,地下水数量、质量和分布规律等发生了明显变化。一些地方出现的地面沉降、地裂缝、泉水枯竭、土壤盐渍化、土地沙化等环境地质问题,严重影响了地下水资源的形成、开发和利用。同时,由于不合理的开发利用,我国地下水超量开采与污染等问题越来越突出,已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一些地区的供水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地下水资源与环境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极为重视。2002年10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关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地面沉防治的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超采取措施加以解决。”2004年7月,曾培炎副总理对40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士联合署名的《关于设立“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国家专项的建议》作了重要批示,并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研究。2001年,国土资源部将地下水监测工作纳入《国土资源“十五计划纲要”》和《“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2004年,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在组织开展全国地质环境监测规划、全国地下水监测规划编制工作的同时,经过广泛深入调研论证,编制完成了《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项目(建议书)》,明确了建设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的主要内容和总体目标。据悉,国家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将主要布设在我国的盆地、平原及岩溶发育的山区,覆盖重要人口密集区、经济发达区、重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区,监测总面积约323万平方公里,控制全国地下水资源量的75%左右。                                                                                                               (5-2091-GTZYB)
附件下载: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