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建农业区域“地质档案”浏览次数:627 发布日期:2005-12-22 分类:专业领域/农业地质我国将在包括黄河经济带、长江经济带、东北经济带、东北经济区和沿海经济带等260万平方千米的农业区域内开展以土壤、地下水及水体元素等要素为主的农业地质调查,为农产品生产安全建立地质档案。这是记者日前从中国地质局获悉的。据介绍,今后我国将重点在四大经济区域开展农业地质调查:一是黄河经济带,包括华北平原、黄淮平原、汾渭谷地、渭北陇东地区和内蒙古河套地区,面积共51万平方千米;二是长江经济带,包括长江中下游平原、长江三角洲、重庆地区和四川盆地,面积共47万平方千米;三是东北经济区,包括松辽平原和三江平原,面积45万平方千米;四是沿海经济带,包括京津唐及环渤海地区、珠江三解洲地区和金衢盆地等,面积共35万平方千米。此外还将在内蒙古北部草原、乌鲁木齐地区和吐哈盆地等82万平方千米范围内开展农业地质调查。到2010年以前,我国调查面积共计260万平方千米,占陆域国土总面积的27%。据了解,农业地质调查将对我国主要农业区的地质生态环境进行评价,摸清土地质量,查明土壤中化学元素的含量和分布特征;进行土壤地质环境预测、预报和预警,建立全国重点地区农业地质环境监测体系,以指导农业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农业增效,并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曾 禾)(5-12011-KYB)
附件下载:
|
主办:中国地质调查局地质环境监测院
版权所有:中国地质环境信息网
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20号 联系我们: 010-83473382
-= 京ICP备05065572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086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