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水超采严重浏览次数:656 发布日期:2005-04-05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不同程度的地下水超采问题超采区面积近19万平方公里据全国水资源综合规划初步成果表明,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近19万平方公里。全国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存在不同程度的地下水超采问题,主要分布在黄海和淮海流域,其超采面积占全国70%以上,其中河北省超采面积占该省平原区面积的91.6%。地下水超采直接造成区域性地下水位技术下降、水资源枯竭,危及供水安全和饮用水安全,还诱发了地面没降、地面塌陷、海水入侵、荒漠化、湿地萎缩等生态环境问题。据悉,全国已有50多个城市因地下水位下降发生地面沉降。其中,苏州、无锡、常州等地区因地面沉降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200亿元,间接损失近3500亿元。据专家介绍,地下水环境问题治理难度很大,有些破坏一旦发生甚至难以修复,地下水超采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据最新监测资料显示,地下水超采状况还在继续恶习化,形势十分严峻,迫切需要国家从战略的高度,进一步加大地下水保护和管理的工作力度,实现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维护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于 猛)(5-3175-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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