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水超采面积已达18万平方公里浏览次数:607 发布日期:2006-06-19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截至目前,我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区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数量,已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56个发展到164个,超采面积从8.7万平方公里扩展到18万平方公里,这是记者28日从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此次会议提供的材料显示,我国水资源评价的最新成果表明,近年来,南方地区河川径流和水资源总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但也出现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现象;而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12%,北方部分流域周期性水资源短缺加剧。 “十五”期间,全国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到3.85亿亩,平均每年因旱减产粮食350亿公斤。全国农村还有3.2亿人口饮水不安全。有400余座城市供水不足,较为严重缺水的有110座。 此外,在部分流域和地区,水污染已从江河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陆域向海域发展、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东部向西部扩展。一些水生态恶化地区,河流断流、湖泊干涸、湿地萎缩、绿洲消失。 (转自环境新闻纵览,原载新华网2006年5月28日,作者:雷 敏 张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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