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下水超采面积达18万平方公里

浏览次数:633  发布日期:2006-06-22  分类:专业领域/地下水

截至目前,我国以城市和农村井灌区为中心形成的地下水超采区数量,已从上世纪80年代初的56个发展到164个,超采面积从 8.7万平方公里扩展到18万平方公里,这是从近日召开的全国水资源工作会议上传来的消息。

此次会议提供的资料显示,我国水资源评价的最新成果表明,近年来,南方地区河川径流和水资量有所增加,增幅接近5%,但也出现区域性甚至流域性缺水现象;而北方地区水资源量明显减少,其中以黄河、淮河、海河和辽河地区最为显著,资源总量减少了12%,北方部分流域周期性水资源短缺加剧。“十五”期间,全国农田受旱面积年均达到3.85亿亩,全国农村还有3.2亿人口饮水的有110座。

此外,在部分流域和地区,水污染已人江河支流向干流延伸、从地表向地下渗透、从陆域向海域发展、从城市向农村蔓延、从东部向西部扩展。一些水生态恶化地区,河流断流、湖泊干涸、湿地萎缩、绿洲消失。

(雷   张云龙)(2006.06.01《地质勘查导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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