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浏览次数:524 发布日期:2005-06-30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石家庄市是河北省地质灾害多发区。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国土资源厅的领导与指导下,市国土资源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成了受泥石流、滑坡威胁的灵寿县桑树沟村搬迁,平山县蛟覃庄滑坡治理,加强了张河湾等几座水库的地质灾害隐患巡查监测,多次协助地方政府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市政府首先调整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及地质灾害隐患重点县(市)、区主管县(市)长为成员。县(市)、区也调整完善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也加大了地质灾害宣传力度,认真开展日常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深入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防灾法制宣传和科普知识普及,张贴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画,在电视台播放地质灾害防治专题片,使地质灾害防治的科普常识深入千家万户。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局组织有关技术单位的专家深入山区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了详细核查,制定了石家庄市汛期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确定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85处,落实了监测责任人,确定了应急预警信号、居民和财产转移路线及防治措施。在汛期开展“三项检查”、“加强“三个管理”。“三项检查”即:对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设置警示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一些可能诱发灾害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对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三个管理”即:加强矿山安全管理,位于洪水位以下的矿山汛期全部停采;加强汛期学校及旅游区等人群密集部位的管理,杜绝群发事件的发生;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管理,加强业务培训,提高防范水平。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厅要求,市局对城市建设、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可能导致地质灾害的建设项目及新建矿山,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力争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5-6038-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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