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起破坏自然保护区案件被通报

浏览次数:493  发布日期:2005-12-19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
采矿屡屡违禁  开发随心所欲国家环保总局11月15日通报了内蒙古九峰山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内众多采煤企业违法生产、破坏生态环境等7起破坏自然保护区的典型违法案件,并将对这7起违法案件重点督办,责成地方政府严肃处理,落实整改。今年4月以来,各级环保部门对全国自然保护区尤其是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涉及23个省市,检查自然保护区2056个。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指出,专项执法检查发现,一些地区和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的建设管理中急功近利,重审批轻建设、重开发轻保护、重晋级轻管理等现象严重。尤其突出的是在自然保护区内无序开发和建设。法规明确禁止的挖煤、采矿等活动在许多自然保护区内不同程度存在,个别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竟然有几十家煤矿企业;部分自然保护区内未经环评审批,随意建设交通设施、小水电等;有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内大面积栽植速生林、开发水产养殖等,破坏湿地生态环境,影响生物多样性保护。据悉,国家环保总局将针对此次检查发现和暴露出的问题,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加快制定《自然保护区法》,建立自然保护区评估和升降级制度,加强统一监管。                                        (徐 纪)(5-11244-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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