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厅三措施保障洪涝灾区恢复重建

浏览次数:528  发布日期:2016-10-11  分类:防灾减灾
 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根据全省洪涝灾害灾后重建工作部署,制定保障灾后重建用地、做好水毁耕地复垦、加强地灾隐患治理三项措施,确保如期完成国土资源系统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一是保障灾后重建用地。安徽厅明确,将确需异地搬迁重建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优先保障。切实做好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项目的用地预审、审批等服务,指导各地在省下达的用地计划指标范围内优先安排灾后水利水毁修复项目用地,指导各地合理安排灾后水利水毁修复与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的建设用地布局和结构。将灾后水利水毁项目、农民安置建房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整治等涉土项目相结合,整合项目资金,统一规划布局,提升项目质量。  二是做好水毁耕地复垦工作。据初步统计,安徽省灾毁耕地面积共152.47万亩,水毁排灌渠道8613公里,水毁田间道路1万公里,直接经济损失约47.1亿元。安徽厅将积极争取资金补贴,用于开展耕地复垦、修复工作。  三是加强地灾隐患治理。据统计,今年灾后重建地灾隐患点或灾险情点共735处,其中,263个点已使用省厅当年补助资金开展治理,其余472个项目将采取继续争取省财政2017年补助资金、地方政府补助资金等方式筹措。根据今年的灾情,省厅及时协调资金1038万,将于近期拨付至受灾特别严重的市、县,同时对受地灾威胁且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优先实施异地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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