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为国家公园管理买单浏览次数:511 发布日期:2006-01-24 分类:专业领域/地质遗迹/地质公园新闻蔡永青尽管世界各国对国家公园的管理和经营方式各具特色,但大的趋势是依法管理,经费主要由国家财政开支。国家公园有经济收入,但是它本身没有定位于以营利为目标。当然,国家公园自身也在变化中,近20年来,由于国际旅游事业的兴旺及全球对生态环境的日益关注,促使国家公园为适应可持续旅游而在其经费来源与使用上有了更加成熟与普遍的做法。经费主要来源于各国政府的财政拨款,其次为一些社会捐助作为一种公益性的事业,世界各国家家公园的经费主要来源于各国政府的财政拨款。此外,国家公园一般还会有自己的一些收入。在韩国和美国,国家公园的经费基本上是1/2国家支出、1/2靠门票和社会捐助。美国国家公园系统有1.5万人,夏季另雇请9000人,还有8万名志愿者。每年美国国会拨款1.5亿美元,用于各个国家公园的人员工资与基本维持费用。对于门票收入,大多数国家的国家公园是作为公园的自行收入,留做公园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开支,而美国是将门票收入包括在财政拨款之内。美国约有1/3的国家公园买门票,2/3不买门票。门票实际上只是汽车停车费。凡骑自行车和步行进入黄石公园的不用买票。韩国实行失业者免费入园制度,为他们提供休息空间。国家公园门票最主要的作用有两个:第一,限制游客的需求量相比要大得多时,考虑到资源的有效利用,可以采取免费政策。当公共开放政策与游客服务需求不断上升,需求量超过零价格资源容量时,有必要收取费用以维持合理的游客容量。第二,对公园设计建设投入和保护投入的某种补偿。在土地利用方面,国家公园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土地的出租、转让或特许用来为旅游者和当地居民建设必要的服务设施,租借者要缴纳一定的租金或税金。在美国,与国家公园相关的非政府组织数以百计,每个国家公园都有一些非政府组织帮助工作。如出版书刊、举办培训班、开展宣传教育、筹集资金、帮助公园购买土地、到社会开展游说活动等。非政府组织的这些活动,不仅为公园提供了直接帮助,更重要的是发动群众,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从而更加自觉、主动地为国家公园事业作出贡献。国家公园接受的社会捐赠来源广泛,有各个社会团体、个人、也有政府组织,甚至还有国外的政府机构或联合国有关组织。如:位于非洲中西部的刚果(金),其境内的5处世界自然遗产,即维龙加国家公园、加兰巴国家公园、卡胡兹·别加国家公园、萨隆加国家公园和霍加狓野生动物保护区由于频繁的武装冲突和愈演愈烈的偷猎、非法开伐等行为而遭到严重破坏。目前,这5处世界自然遗产地全部名列濒危世界遗产名录。自2000年6月以来,联合国基金会开始捐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在刚果(金)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至2004年6月项目结束,共计投入近300万美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和支付雇员工资等。经费使用主要用于保护环境和保存遗传物质国家公园的经费使用与其功能或职责密切相关,主要用于提供保护性的环境、保存遗传物质、促进学术研究及环境教育等。国家公园的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的工资与日常维护管理上。美国国家公园工作人员的工资一般占国会拨款总额2/3即10亿美元。美国国家公园用于建设和维持的费用一般占国会拨款总额的1/3即5亿美元。对于游客集中区的美化与清洁工作,日本政府组织起由地方政府、特许承租人、科学家、当地群众等组成的志愿队伍,从事国家公园美化项目。这类志愿队伍约有40支,其所需要经费的1/4由国家环境署资助,1/4源于地方县政府,1/4来源于上一级政府,1/4来源于地方企业。国家公园根据规划的要求,经常需要加强一些保护性项目的建设,这些建设项目的投资一般都由政府(国家或地方)财政全部承担。如德国国家公园建设管理投入几乎全部由州财政负责。公园建设规划确定后,园外交通、电力、供水、环保等基础设施由相应主管部门按规划实施,由州财政安排拨款建设。公园建成或开园后,每年由州财政根据公园保护管理的需要,下拨一定数额的经费,用于工作人员工资费用开支和一些建设保护项目的支出。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公共设施,收购国家公园内的私人土地日本国家公园内的公共设施由日本国家环境署和在环境署帮助下的地方共同提供,经费比例为1:2或1:3。公共设施的政策和公共设施的类型是,国家公园必须具备最优美的自然环境、风景点、自然小路、露营点、游客中心、卫生间和其他服务设施,以使人民共享自然。日本的国家公园严格控制对环境或资源产生有害影响的人类活动,为此,那些不用经国家环境署特别批准的土地所有者,可以得到政府的补偿,以保证其遵守控制约定。补偿并且强化管理著名的生态系统的方式之一便是收购国家公园内的私人所有土地。国外国家公园管理者给自己定位于服务者,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是纯联邦政府的非营利机构,专注于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不定管理,日常开支由联邦政府拨款解决。国家公园内的商业性服务活动一般通过特许经营方式由私人公司经营。如:美国于1965年国会通过了《特许经营法》,要求在国家公园体系内全面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即公园的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设施向社会公开招标,经济上与国家公园无关,特许经营制定的实施,形成了管理者和经营者角色的分离,避免了重经济效益、轻资源保护的弊端。 (6-01053-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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