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评是环评法主要立法目的和宗旨浏览次数:570 发布日期:2008-08-18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周铁农7月19日在与内蒙古自治区就环评法执法检查情况交换意见时指出,规划环评是环评法的主要立法目的和宗指,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抓手,应充分发挥其在政府决策中的支撑作用。周铁农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切实处理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表明,发展是硬道量,是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没有经济的发展,改善环境就是空谈;没有考虑环境的承载能力,发展就必然受到制约。只有紧紧抓住发展这个核心,把环境作为发展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能更好地解决环境和发展问题。环评法颁布实施5年来的实践表明,环评法是一部实现从源头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法律,全面贯彻实施环评法,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推动科学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资源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周铁农强调,坚持环境保护与发展综合决策、从源头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是环评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规划环评是环评法确立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环评法的立法目的和立法宗指。当前我们面临的环境资源问题既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也与发展布局不当、结构不合理直接相关。规划环评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结构调整方面具有十分明显的作用。在规划层面处理好与环境的关系,就能产生事半功倍的作用。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规划环评,充分发挥其在政府决策中的支撑作用。周铁农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抓住环评法的本质和关键,在全国率先开展了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的环评工作,并在此框架下,开展了相关区域和行业的规划环评工作,在处理环境和发展关系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周铁农强调指出,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屏障,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意义十分重大。建议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发挥环评法在生态保护及“生态立区”战略实施中的作用,努力实现生态不断改善、经济持续发展的良性循环,有效保护我国北方生态屏障。周铁农还强调了环评基础能力建设的重要性。指出,加强环评能力建设是环评法本身的要求,也是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实施环评法的根本保障,要从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建设、环评队伍建设等3个方面进一步重视和加强环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效性。(2008.7.21,中国环境报,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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