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调院结合省情学《决定》

浏览次数:597  发布日期:2006-03-20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
  记者刘成社报道,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出台后,河南省地调院及时组织学习,并结合河南省地质工作实际展开讨论。    学习讨论时大家认为,实施院“一项计划”(基础地质调查与地质科技创新计划)和“三项工程”(矿产资源保障工程、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地质矿产勘查信息化工程),要按照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地质工作部署,统筹公益性地质调查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勘查工作,统筹矿产地质勘查工作与环境地质勘查工作,统筹国内地质工作与国外矿产勘查工作。要根据河南省“中原崛起”发展战略,实施矿产资源保障工程,以急缺重要矿产资源为主攻矿种,兼顾部分优势矿产资源,围绕重点矿种和重要成矿区带,加强河南省中东部地区煤、煤层气、油页岩、地热等能源矿产勘查,以及中西部地区铝土矿、铁、铅、锌、铜、铝、金、银等非能源矿产的勘查工作;要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施地质环境保障工程,强化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全面推进农业地质、城市地质、矿山环境地质调查工作;要依据提高基础地质调查程度的要求,实施基础地质调查与地质科技创新计划,采用多目标、多学科、多技术现代地质工作手段,系统开展秦岭—大别山地区及其他重要经济区域、重点成矿区带、重大地质问题地区的区域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和遥感地质等调查,建立地质图文更新机制,为社会提供有效快捷的地质信息服务;要根据推进地质资料开发利用的要求,实施地质矿产勘查信息化工程,以数据资源的整合集成和建立健全省级基础地学数据库体系为目标,开展地质资料专项清理,推进与成果的社会共享;要按照健全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建设,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完善人才引进与培养制度,强化技术、质量、成果管理和社会化服务,努力把河南省地调院建设成为人员精干、结构合理、装备精良、能承担重大任务的全国一流公益性地质调查队伍。大家在学习讨论时,还针对河南省地质工作的历史与现状,提出了加强地质工作的有关建议,要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初步建立这个大背景出发,结合河南省实际存在的资源与环境问题,健全和理顺地质工作管理体系与运行机制,加大地质勘查经费投入,合理规划与部署地质调查和矿产勘查工作,不断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要科学制订地质工作“十一五”规划,进一步明确河南省国土资源和地质调查事业发展的战略方向和重点,要协调各有关部门,搞好规划论证工作,要把矿产资源需求保障、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重点产粮区土地质量评价、中原城市群规划与建设、西部山地与矿业城市地质灾害调查与治理、“三山一河”地质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等地质工作,作为重点规划项目放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中统筹安排。要加强地方公益性地质工作,加大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投放。公益性地质工作需要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支持,要结合国家部署在河南省的地质大调查项目,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促进地质调查工作的深化和拓展。要重点做好以保障资源安全和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宗旨的地质工作;为重大工程建设和宏观决策服务的地质工作;为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地学知识与信息需求而开展的地质工作;为推进地质科技为断发展而开展的地质工作。要促进商业性地质工作的繁荣,通过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等方式,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商业性地质工作。要鼓励社会力量和资金参与河南省战略性矿产资源、危机矿山接替资源的勘查与开发,实现效益最大化,促进公益性地质工作与商业性地质工作的良性互补和协调发展。(6-00302·B2-K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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