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质工作要与国土规划衔接浏览次数:661 发布日期:2006-03-21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时政庄育勋全面增强地质勘查的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功能,促进地质工作更好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是《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的宗旨。《决定》指出,加强地质工作,是缓解资源约束、保障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城乡建设、开展国土整治的重要基础,是防治地质灾害、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手段。必须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战略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地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国家地质工作如何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延拓,与国家的规划与建设活动衔接,产生可用、好用、大家愿意用的成果,与各级政府经济决策部门建立一个结合的平台,是急需探索的问题。本文提出了国家地质工作与国土规划衔接、为国家宏观决策服务的工作思路,对国家地质工作的实施进行了探讨。公益性地质要为国家宏观决策提供全国性地学资料,进而,要在基础地质、矿产地质、环境地质以及城市地质、农业地质等地质工作基础上,结合其他国土资源信息,如土地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旅游资源等,开展国土规划综合研究,为政府进行国家各主要经济区带的区域经济发展和国土规划决策提出建议。国土规划是新时期国家地质工作重要历史任务之一国家地质工作是国土规划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基础。国家地质工作必须从部署、内容、形式、成果等方面与国家各层次国土规划工作相结合,向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延拓,建立各级政府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决策的科学平台,产生各级政府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建设中可用、好用、愿意用的成果。这是摆在国家地质工作面前的新课题,在实践上,要求形成一种新的项目形式和新的工作领域——区域经济地质工作。区域经济地质工作是在国家某一经济区带或行政区范畴,开展并综合区域地质工作,结合该区的社会经济基础资料,研究并服务于国家或地方政府对该区的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区域—城市规划,进行区域结构调整、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规划、落后地区开发、以矿产资源为主的城市集中区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转型等的决策,同时解决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地质问题的工作,是国家地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经济地质工作具有阶段性和空间分带性的特点。由于区域发展的经济环境、科学技术环境特点不同,其区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也不同,地质工作部署方向、工作重点内容、工作程序也不同。在区域经济发展的初级阶段,多以矿产资源开发为支柱产业,它可快速带动一系列产业的发展,如我国的大庆、鞍山、鹤岗、包头、攀枝花、金川等形成与发展的初期都是如此。在区域经济发展的中高级阶段,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由资源型向综合型转变,由自我服务型向区域中心转变,由矿区型向生态型转变,如现在的发达国家和我国的东部地区。为国土规划服务的国家地质工作的项目形式、布局目前国家地质工作在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的探索仍限于解决某一专业地质问题的实效性、战术性工作的层次。国家地质工作在相当大的程度上维持单一、分散的战术性的项目形式与工作部署状态,在工作中仍未摆脱传统地质工作思维的羁绊,缺少为国家各级政府确定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开展国土整治、城市布局、大型工程规划建设等宏观决策服务的地质工作意识。缺少在传统地质工作基础上向社会与经济的延拓和多领域、多种技术手段的全面、综合、系统的综合集成战略性研究,无法形成各级政府可用、好用、愿意用的成果。我国的国家地质工作必须从以往单一的、分散的战术性地质工作中摆脱出来,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的重大战略问题的综合调查评价,增强对宏观战略问题的快速分析和反应能力,及时向国家提出科学建议,真正体现国家目标,发挥国家地质工作在宏观决策中的重要作用。为政府国土规划宏观决策服务的国家地质工作,项目设置、分区上应与国家经济区域系统相协调。国家地质工作分区,在六个区域经济系统基础上,基于地质、地理及经济社会状况,建议在西南区及西北区的南部划分出青藏高原大区和设立我国海域区,以八个大区系统为主要框架,设立国土资源综合调查与规划整治项目。例如,青藏高原国土资源综合调查与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国土资源综合调查与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规划项目、我国海域地质综合调查与海域开发规划项目等,以及围绕国家重点建设工程的综合地质调查评价。为全国以及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国土整治规划、发展战略规划服务。为政府国土规划宏观决策服务的国家地质工作,应以多领域、多种技术手段的全面、综合、系统的地质工作为形式。现有的国家地质工作总体上还是单专业部署和管理。应打破区调、区域地球物理、区域地球化学、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以专业资金切块,各自为战、各专业为主线部署项目的状况。以地域(区域经济区带)为中心,围绕国家地质工作八个大区系统和区带内城市群、农业基地、矿业基地等一系列综合项目任务与目标,组成多学科、多专业的集团军,多专业统筹部署、分头实施、综合深化延拓。项目应由中国地质调查局专业部室牵头,并组成有关专业人员以及有关大区项目管理人员参加的项目办公室。为政府国土规划宏观决策服务的国家地质工作,应科学合理规划布局,以服务于可持续发展战略为目的。国家地质工作应适时地由传统地质工作内容向国土资源综合调查拓展,应提交能够满足各级政府在可持续发展战略决策中所需的全面、综合、系统的国土资源综合成果,以满足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提供科学依据,为城市布局、国土整治及大型工程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为政府国土规划宏观决策服务的国家地质工作,在立项和计划编制阶段,要由国家经济计划规划部门、地方政府、技术专家、经济管理和区域经济评价专家共同论证。这些项目成果不但要提供基础地质、资源、环境全面系统的资料,还要提供一个经济区域或一个城市群国土资源全面开发整治规划或修改的建议,提供社会经济效益分析、评估或预测。项目完成后,以产生的实际效果为依据验收成果,保证成果表达形式的实用性和科普性。我国东西部社会经济发展不均衡,国家地质工作应因地制宜,重点也有所不同,选择有代表性的经济区带开展试点工作十分必要。目前,应选择青藏高原经济区带和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湘、鄂、赣、沪、苏、浙、皖)经济区带为试点。青藏高原经济区带试点。详细查明和评价青藏高原自然资源基本家底,进而制定科学的青藏高原区域国土开发规划,发挥青藏高原自然资源优势,实现青藏高原经济结构和主导产业重大转变和经济的跨越式发展,为中央规划与决策和地方政府经济发展规划提供国土资源基础资料和科学依据。对长江三角洲及沿江地区经济区带,建议在开展地质调查与综合研究基础上,建立一个经济区带地质、资源、环境、工程、水文等信息动态更新体系。基于地学和其他国土资源信息、社会经济技术现状分析和远景预测,对该经济区带的区域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规划提供依据与建议。 (作者单位:中国地质调查局)(6-02207-GTZY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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