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国土规划的内容体系浏览次数:631 发布日期:2007-11-19 分类:专业领域/环境地质/勘查强 真国土规划所涉及的规划区范围不仅包含完整的行政区,还包括打破行政界限的,在空间职能、交通区位、经济活动、生态保护等领域具有利益相关关系的地区。新时期国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首先,针对规划区域出现的主要问题,提出规划区合理发展的方向和重点,明确区域定位;其次,提出对应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总方针和导向,通过国土资源系列规划措施实现各级规划区在空间职能、经济产业发展、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和综合效益最大化,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科学确定各级规划区协调发展的方向和重点区域职能定位。主要是指各级规划区在上一级规划区中所处的地位和应发挥的主要区域职能。区域职能定位是确定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城镇化规模、产业发展导向等方面的基础性依据和原则。区域城镇体系发展规模和定位。主要是指各级规划区内各城镇发展的总规模以及由此形成的区域城镇体系在上一级区域空间范围内应形成的合理地位和职能性质,以及明确各个城镇合理的发展规模、发展方向、职能性质,形成综合效益最大化的避免重复建设和地区间恶性竞争。生态环境保护和整治重点。主要是通过划定规划区域内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区带和重点国土整治区带,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指导国土资源管理,促进协调发展目标的实现一是指导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二是引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主要通过区域职能定位、产业发展方向和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三项基础内容来实现。三是指引国土整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主要目的是立足于新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特征,从区域统筹协调角度出发,引导和确规划期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主导方向、规模结构、开发整理工程等工作,将其作为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基本出发点和政策导向,核心内容是明确区域土地利用的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两者在宏观和微观方面的具体要求。以分区为基础的用途管制重点。主要是处理好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协调建设用地扩张和耕地保护之间的矛盾。这些工作主要是通过各级国土规划实施规划分区和设立重点区片等方式来实现。关键是确定耕地保护区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区、水资源涵养区、国土整治重点区等,在这些区域内应禁止或者严格限制经济开发建设项目供地。不同区域产业发展的用地引导和调控。将土地供应作为调控手段,引导和调控区域产业发展的质量和结构。根据上一级规划所设定的产业发展方向,适时确定规划区合理的允许、限制、禁止供地产业目录,通过具体详细的用途管制,将供地管理作为杠杆,引导和改善区域产业的合理布局和结构调整。区域间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供地管理。对规划期内所有的已有、在建、拟建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规模进行合理的空间统筹和布局,确定规划期内这些设施的总用地规模。促进各级规划区内城镇化用地规模控制和利用效益提高。对重点核心大都市集聚区,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通过最严格的用途管制和总量控制,实现核心区域的优化开发,达到土地利用的高密度和高效益;对新兴城镇区(带、群),注重土地利用的结构优化,合理确定用地指标和用地总量,逐步向高密度和高效益的利用状态过渡;对规划区内的老城镇(老城区),注重充分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逐步实现核心大都市集聚区的土地利用状态和效益水平;在城镇化过程中逐步加强对规划区域内农村居民点用地管理,改造空心村和盘活废弃地,逐步实现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互补。(2007.11.5,中国国土资源报,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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